本溪市積極實施“四項機制”,為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建立審查程序的多重把關機制。在全市范圍內落實“起草機構初審+特定機構復審”機制,并強化負責人審核環節。完善公平競爭審查督查考核機制。建立“部門自查+市場監督管理局實地督查”“線上抽查+市政府考核”的閉環剛性約束機制。實施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機制。借助“智囊外腦”糾正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政策措施61件,全市實現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開展多層面公平競爭文化宣傳機制。在全省范圍內率先面向企業及行業協會開展“競爭文化宣講課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