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銷售主體規范指導書》(以下簡稱《指導書》),即食品批發企業“五規范”、商場超市食品安全“十做到”、食雜店食品安全“六做到”、農貿市場食品安全“五做到”,為全省食品銷售主體提供標準化、精細化的操作指導。
據悉,《指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結合日常監管實際,立足督促食品銷售主體合法合規經營,落實主體責任,著重圍繞主體資質、場所環境、進貨查驗、貯存管理、過程控制、人員健康、追溯體系等環節提出具體規范要求。
《指導書》內容簡潔、重點突出、朗朗上口、易于記憶,助力食品銷售主體尤其是食雜店等個體工商戶解決食品銷售不規范等問題,切實提升食品銷售主體的法律意識和質量管理水平,保衛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